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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招商加盟被“割韭菜”?其实可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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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9 11: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招商加盟被“割韭菜”?律师教您有效追回加盟费!


前言:实务中,大多数加盟商签订了合同开始正式经营的时候,突然发现,经营情况和公司承诺并不相符,想要追回加盟费对方态度强硬,拒绝沟通,苦无门路,很多人只能选择放弃。
01. 对于加盟我们先要了解加盟合同的性质
特许经营合同性质:
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纠纷争议焦点:
判断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合同,不应单纯以合同的名称是否包含“特许经营”等关键词加以判断,而应当以合同约定实际内容进行判断。
总结:
1、特许人拥有特许经营资源(品牌效应,专利权(外观专利)、独家配方、专有技术、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
2、被特许人经授权使用特许人的特许经营资源并支付特许经营费用;
3、具有统一的经营模式。(符合特许经营概念的法律特征)
通过以上概念我们会发现,特许经营合同既涉及合同法范畴,又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所以根据纠纷的诉求,管辖法院也有不同,那么特许经营的管辖又是如何确定的呢?


02. 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管辖问题

1、特许经营本身是一项民商事行为(合同行为),本质上属于民商事法律的调整范围特许经营的核心内容,故涉及主张合同无效、继续履行、解除、撤销诉请的案件,一般应当由基层法院适用《合同法》规范进行审理。
2、当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涉及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相关的案由时,此时,处理该类纠纷除了适用《合同法》以外(尽管特许经营合同不属于《合同法》列名合同),一般情况下还可能涉及《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适用问题,因此该类特许经营产生的纠纷会依照《规定》列入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由知识产权法院或中院以上及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实务中起诉公司的策略有很多,根据实际情况,诉讼角度不同,得到支持的可能性也不相同,那么主张回的加盟费数额也会有所不同。以下是我基于一些实际案例对合同效力的总结。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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