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在招标雷达平台,一个两次发布招标公告、两次废标的项目引起了小编的注意。事情的原由是这样的:
01
第一次招标
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 7月26日,由代理机构发布平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WY2022006
项目名称:平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125,93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病人监护仪、体外除颤监护仪、多道心电图、血液透析设备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4,598,400.00元
合同包2(婴儿培养箱、辐射式新生儿抢救台、电子支气管内窥镜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5,411,465.00元
合同包3(病床、脉动真空清洗消毒器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4,636,070.00元
合同包4(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80,000.00元
由于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8月17日,代理机构发布了平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结果公告,4个合同包均被废标。
02
第二次招标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8月24日,代理机构发了本项目的二次招标公告。没想到却在二十天后,该项目4个合同包均因“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废标。

根据10月13日公布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平财采决〔2022〕1号)内容显示,该项目存在多处违规行为,经查阅评审报告后发现: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条项目概况-----说明第5款“……报价或低于预算金额的80%.......”的规定,要求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80%报价,该项目评标专家根据上述规定对多个供应商的报价低于预算价的80%作出不符合符合性评审的决定。
该条款(决定)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的规定。
2、该项目《政府采购备案表》注明品目名称是医疗设备,品目编码是A0320,但抽取到的专家有多名不是医院设备专家。
该项目评审专家的组建未按照《政府采购备案表》品目名称和品目编码进行抽取,部分专家不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规定。
最终,财政局判定根据被投诉人的答复及查证相关资料,该项目的其他采购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责令该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含招标文件论证)。
03
明知故犯!违规设定最低限价 本案中,从平远县财政局的投诉处理结果来看,导致项目废标的原因主要有部分专家不合规、违规设定最低限价等原因,这直接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
相关法律依据:87号令第12条: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
2022年至今,安徽、四川、重庆、山东、内蒙等多省发布了最新的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其中就特别提到“最低价采购”,将“设置最低价”这一行为直接列为负面清单,严格禁止。
低价中标往往是恶意竞争的源头,在最低价中标的竞争中,多易出现良者退出、劣者胡来的乱象。由于违规设置最低价,让本案2712万项目面临两次废标,下一次招标公告何时发布?千万项目将花落谁家?关于招标雷达,为您持续关注。
关于招投标行业的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招标雷达】(官方公众号同名)。 |
|